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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法全書中密密麻麻的法條,目地在於界定「違規」與「保護」的界線。同理,《聖經》中頒布的十誡,是「做人」最基本的「憲法」,例如第五誡「當孝敬父母」是屬於家庭的律法,第六誡「不可殺人」為生命的律法,第八誡「不可偷盜」是財產的律法,而第七誡「不可姦淫」,正是「婚姻」的律法。 當今社會對於兩性身體的界線越
(作者/夢冰)〈詩篇〉119章17~24節 求你用厚恩待你的僕人, 使我存活,我就遵守你的話。 求你開我的眼睛, 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。 我是在地上作寄居的; 求你不要向我隱瞞你的命令! 我時常切慕你的典章, 甚至心碎。 受咒詛、偏離你命令的驕傲人, 你已經責備他們。 求你除掉我所受的羞辱
(圖片作者/蔡頌輝) 不久前
我們的心等候耶和華,他是我們的幫助、我們的盾牌。我們的心因他歡樂,因為我們倚靠他的聖名。耶和華啊!求你照著我們所仰望你的,向我們施慈愛。 -詩篇33:20-22
我們的心等候耶和華,他是我們的幫助、我們的盾牌。我們的心因他歡樂,因為我們倚靠他的聖名。耶和華啊!求你照著我們所仰望你的,向我們施慈愛。
-詩篇33:20-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