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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(1日),韓國公共行政與安全部長李相民、警察廳長尹熙根等人一致公開道歉,向罹難者家屬表達深切哀悼,並承諾將全力調查事故肇因,防止日後憾事再發生。(圖/연합뉴스,韓聯社)

原本是歡樂的萬聖節派對,卻變成許多年輕生命嘎然而止的悲傷奪魂夜。韓國梨泰院踩踏事故,致使國際社會對於「公共安全意識」提高警覺、提出討論,許多政治領袖也紛紛站出來呼籲,在疫情解封之際,更應加強此重點。

 

對於時不時也會舉辦大大小小活動的教會界而言,則值得從可避免的風險角度來看待此事,並且有所借鏡——在各類活動中「安全計畫」的必要性

韓國梨泰院踩踏事件釀上百人慘重傷亡(156死、149傷),事故發生3天後,今(1日),韓國公共行政與安全部長李相民、警察廳長尹熙根等人一致公開道歉,除向罹難者家屬表達深切哀悼,並承諾將全力調查事故肇因,防止日後憾事再發生。

 

每個生命都是如此寶貴,卻又是如此地脆弱,前一秒還在歡樂派對,下一秒就可能面對天人永隔,這就是大型活動『不注意公共安全』所產生的悲劇。

 

究竟,人們在參加大型活動時,應該考慮什麼危險因素?針對教會、基督教團體在舉辦較大型活動時,需注意哪些事項及思考面向?以提供參與者一個「安全的環境」。

 

本報採訪中央警察大學消防學系教授、美國布魯金斯研究學院(智庫)訪問學者—黃俊能弟兄,給予大致十點提醒建議與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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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(圖/연합뉴스,韓聯社)

大型活動頻率愈來愈多:台灣一年多達800場

猶記7年多前(2015年7月),台灣也曾發生「從樂園變煉獄」、驚動全台的悲劇——新北「八仙樂園塵爆案」。

 

當時釀15死、近500人輕重傷,大部份死傷者也如梨泰院事故中,都是相當年輕的生命;縱然逃過死亡威脅,也可能面對遭火吻的長年復健人生。

 

根據統計,台灣每年舉辦各種中、大型活動的頻率約達800場,每天平均約2至3場,大部份仍集中於週末假日

 

舉凡跨年晚會、大型演唱會、大型球賽、萬人路跑、選舉造勢,到宗教性活動、蜂炮、遶境、廟會等等,少者幾百人、多者上萬人參加,於室內、室外舉辦皆有。而各項活動進行過程中,引起災害傷亡的消息時有所聞,因而不得不正視公共安全的議題。

 

又例如,2014年大陸上海跨年晚會的倒數活動,也發生「踩踏事件」,造成多達36人喪生,其中多數是女生、小孩。

 

各種「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」,似乎總在人們生活中揮之不去

黃俊能指出,根據國內外大型活動常見的死亡災害統計,發生大型活動而傷亡的類型,主要包含下列四項

 

1)踩踏死亡

大型活動以踩踏死亡頻率最高。

 

在人群達到一定密度時,即使不移動也可造成事故。

當人群密度大於每平方公尺4至6人時,人群之間的壓力可導致骨牌式摔倒。

當密度接近每平米8-9人時,壓力本身就可造成「壓迫性窒息」

 

如上述「上海跨年晚會造成的踩踏事故」,造成36死、49傷(13重傷);另在1991年大陸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公園的「煤海之光」燈展,亦發生踩踏事故,釀105人死亡,108人受傷。

 

國外案件則多為「球賽」造成,如2001年非洲迦納足賽,失利球隊支持者與對方球迷在球場發生混戰,維持秩序時警方濫用催淚瓦斯,導致球迷一片驚慌,致越來越多球迷被他人「擠倒在地」,造成126人死亡,數百人受傷。

 

2)建物塌陷死亡

球賽或演唱會所臨時搭建的平台塌陷死亡,亦多有所見。例如1971年,英國蘇格蘭球隊在迎戰同城球隊,因建物平台塌陷,造成66人死亡。

 

2012年,大陸四川重慶的藝人演唱會中,發生座位區大型面積垮塌,造成至少64人輕重傷。

 

3)火災爆炸死亡

如:2015年,台灣新北市八仙樂園粉塵爆炸;1985年,英國布拉德福德足球場大火慘案(56死)。

 

4)水上活動或沉船

如:2015年6月,發生於中國湖北的東方之星號客輪翻沉事件,最終確認出事時船上共載有454人,造成442人死亡,僅12人獲救。

 

2014年,韓國世越號沉沒事故,出事渡輪上共有476人,包含高校高中學生325名,共造成295人死亡、172人受傷,另有9人下落不明。

 

綜上所述,各種「突發性的公共安全事件」,似乎總在人們生活中揮之不去。

 

也許是你我身邊的家人、朋友,亦或是素不相識的路人,可能就在「那一瞬間」,從歡樂變成悲劇,甚至「天人永隔」。

黃俊能進一步整理出,以台灣常見大型活動與活動場所為例,大型活動會發生的災害類別,可能有

 

爆竹煙火(如跨年晚會煙火秀)

大型空間室內活動(如演唱會、電影院)

海上大眾運輸船舶(如大型遊輪、海釣活動等)

陸上大眾運輸車輛(如高鐵、捷運)

觀光地區大型遊樂設施

長公路隧道(如雪山隧道、八掛山墜道)

超高層建物(如台北101大樓)……等

 

這些活動或特殊場域,都可能潛藏「致命危機」,如驚慌踩踏、密閉空間大火、車箱內緃火、逃生路徑被封死、船難溺斃、失速爆衝、高樓隧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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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梨泰院踩踏事故震驚國際,身為基督徒的中央警察大學消防學系教授黃俊能,就其專業,針對「公共安全」角度作出回應與提醒。(圖 / 黃俊能)

「公共安全」十點建議

梨泰院踩踏死亡傷害已經造成,不論事故發生是因為「不安全行為」、「不安全環境」、「個人過失與疏忽」或「社會習慣環境」等造成,其實都可以藉由教育訓練進而加以改善,有效防止災害發生。

 

一,留意活動「類型」和參加「族群」

大型活動舉辦皆有其目的,包括節慶性、政治性或宗教性等,會吸引不同族群參與。

 

經觀察,年輕人的活動最容易產生「大型群聚」,也容易產生較「high」情形,或可能吸食毒品,進而導致推擠、甚至打人,以致群眾慌亂,往某一方向「推擠」。

 

此外,還需留意是「哪一類型」的活動。如水上活動需避免「溺斃」,因而要注意救生衣提前發放。有些活動則會使用「煙火」尋求刺激,可能導致高溫、缺氧等危險;常見的群聚事故還包括「踩踏」事件。

 

教會在舉辦大型活動上的公共安全,一樣須留意「年齡層」,如面對長者族群,需注意走道有無障礙物、是否穿戴呼吸器等。若是退修會、醫治特會等類型,在某一侷限空間內,則不能只有一個出口,最好要有「兩、三個出口」

 

二,擬定「安全計畫」

黃俊能提到,此次韓國梨泰院事件,並沒有主辦單位,也是造成悲劇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
 

以目前台灣舉辦大型活動為例,各主要縣市政府已建立相關安全計畫申請流程,主辦單位需提出「安全計畫書」。

 

2015年,八仙塵爆案發生後,黃俊能於媒體社論中提出此想法,引起各縣市政府開始重視活動舉辦時的安全計畫。然目前,仍處自治條例,也就是沒有硬性規定,所以很多大型活動仍缺乏保險、醫療單位,或是互踢皮球。

 

因而,建議各單位舉辦活動時,可提出「安全計畫」

 

安全計畫書的內容設計,可包含以下項目:交通維持規劃、致災因素分析、災害指揮管制、災害應變處理、危機處置、風險評估、最近的警消及醫院支援、現場醫療設備規劃、保全人員進駐、現場秩序安全維護、保險轉嫁機制等,內容項目可依活動調整。

 

若無法符合要求,或經評估主辦單位無法控制者,建議先取消或延期舉行該項活動。

 

三,活動中必須有人「維持次序」

黃俊能強調,大型活動中,「維持次序」非常重要

 

若一場活動有主辦單位,基本上都會安排負責安全事宜的疏散人員,以及空間容許上限人數等等。

 

大型活動,最怕的是沒有主辦單位,以及維持次序的警察、工作同仁。以韓國梨泰院事件為例,活動是在狹小巷子裡,上方和下方都需安排警察、保全人員予以引導,如此可避免人群一直往下推擠,不致憾事發生。

 

黃俊能表示,人在遇到類似危險、慌亂之時,只有6-7歲的智商,但若有維持次序的維安、警察或工作人員從旁引導出口、動線,一樣可以幫助人們離開危險區域,脫離險境。

 

四,提升參與者的「安全意識」

目前,民眾對參與大型活動的風險意識仍相對低落,事實上,不論何種活動,災害預防永遠大於災害處理,國人應開始認知「安全」的提供者不是他人,而應從自身作起

 

而活動主辦單位,不論是公、私部門,亦應強化安全管控、風險認知、危機處理的能力

 

此外,通常年輕人較缺乏安全意識和風險認知。如情緒一high,就容易失序,然若現場有人協助指揮、管控及疏導,仍可避免失控與混亂。

 

五,現場要有「醫療資源」 

若事故發生,如此,也許有機會「救活多一些人」。

 

黃俊能建議,大型活動需有「專業醫療人員」在場,第一時間來判別「大量傷病患分類」,以致能立即區分輕、重患者,作出相應處理。

 

若牽涉到「致命性」情形,如無法呼吸、骨折、內出血等,則需第一時間緊急送醫。

 

六,「婦女、孩童、殘障人士」需特別小心

若判斷一場大型活動對於安全管控、風險認知及危機處理能力不足,那麼「婦女、孩童、殘障人士」則特別「不適宜」參與其中。

 

因為他們較為弱小,容易被人踩在下方,也會較易受傷、較快死亡。

 

七,盡量避免移動 

如國外曾發生過,一場宗教性活動造成幾萬人喪命,就是因為人潮不停移動、繞行,導致推擠、踩踏發生。

 

又或是,大型聚會時,人潮瘋狂往舞台前方移動,也不適宜。

 

八, 屬靈眼光 

黃俊能也觀察到,每一年的萬聖節,國外常發生各類負面事件。從基督信仰角度而言,萬聖節與鬼節有關,本身容易使人失去理智,導致憾事。

 

他自己也會於教會、大學團契中提醒基督徒和年輕朋友,不要去附和、參與萬聖節活動。雖也許有人反映是否太過「古板」,他則認為,這不是好不好玩的問題,而是屬靈生命需要「敏銳」

 

九,其他提醒

就黃俊能長期觀察,台灣有不少教會是藏身於公寓樓層,萬一底層發生火災或遭縱火,又若只有一處逃生口,這時聚會人群不易疏散,恐發生重大傷亡,因此建議另尋聚會點。

 

十,自己的安全自己顧

各種災害防救觀念,除了政府及主辦單位需加強公共安全管理效能外,每一個人也都需要學習

 

自己也必需從自身開始注意與防範,畢竟自己的生命需要自己救,如果大部份人對踩踏事件有概念,如此的悲劇,就不致發生。

 

無論從事任何活動,不論是大型、小型活動,都有風險及傷亡可能,黃俊能提醒,自己本身要對參加的各類活動,可能造成的風險或致災因素「有所認知」,及避免將自己置身於「高風險環境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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