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洪正志因毒發而痛苦地翻滾時,父親從後方用力抱住他,
傷痛的淚水浸濕了他的背...洪正志從未想過,人生最大的遺憾── 竟是因吸毒而無力照料父親臨終。
他從小不太喜歡念書,但臨陣磨槍、成績都還尚可。出生彰化縣二林鎮的他,為家中長子,深受父親疼愛,爸爸是一位中醫師、也是乩童。
高中時至外地念書的洪正志,因一次被人威脅而求助學長,
對方家裡經營賭場、並成了他的「老大」;後來, 洪正志也開起了賭場,且意外地成了「毒蟲」…
從討厭到深陷毒品,首段婚姻5個月即破裂
長得又高又白淨的洪正志,極富人緣。30年前,他在家中作「抽頭(向贏錢的賭徒抽取一部分利益給提供賭博場所的人)」,生意很好,一天可賺1萬多塊,但也因此無法好好睡覺。當時,女友住在桃園,對方家長亟盼提親,然而已三晚沒睡的他,如何面對長途車程?
因此,雖討厭毒品的他,卻屈就地吸了一、兩口,使精神大好;之後,生活常熬夜,開始越發倚賴毒品;原以為自己可以操控,未料卻是越「被操控」。父親於是建議他前往桃園,離開誘惑的環境。
爾後,洪正志前往桃園、並從事車業,賣車業績很好,但每周末下班時,腦海浮現的第一個想法是:吸毒。他常飆車回家、就開始卯起來吸,直至周一早上再回去上班。5個月後,婚姻即破裂,只得再返回家鄉。
「我打斷你的腿、再養你」成癮者家屬的痛苦
因心情惡劣,洪正志吸起了另一種毒品,旁人警告切勿上癮,他就吸一次、停三周,後來變成「停兩周、一周、三天」,到最後無法自拔。28歲時,他被抓去坐監,關了2年,出監後第三個月,又開始吸毒。
一次,他開車去找毒品,最後走路回來,因為要買毒,所幸就把車賣了。母親得知後,跑去他的住處,氣得拿起掃帚往死裡打,邊打邊哭喊:「我打斷你的腿、我再養你,我打斷你的腿…」
洪正志痛苦地捲縮著,心酸地想:「我真的很想戒,但做不到…」
他的確嘗試各樣方法,甚至願意一周花5萬元,去私人診所戒毒,仍徒勞無功。即使賭博賺錢很快,最後仍不夠用來吸毒。
直到有天,姐姐拿到「福音單張」問他:「有地方(晨曦會)能免費戒毒,你要不要去?」
一開始,洪正志因父親信仰的緣故而不願去,父親卻說:「你若能改,信甚麼都可以。」
末後景況更不好,神助攻──他完全找不到藥頭
依舊從事賭博相關行業的洪正志,賺到錢後,又開始閑散、睡不著覺;安眠藥吃不過癮的他,碰到身擁毒品者,便要對方幫忙買3000元的毒品。
自此,他又上癮、把錢花完,且經歷人生最痛苦、遺憾的事——父親離世。
當時,他因沉陷毒海,而無力照顧臨終的父親。痛徹心扉的他,又回到晨曦會,但戒毒變得越發痛苦,熬沒多久、又離開了。
如路加福音11:24-26所言:「污鬼離了人身…尋求安歇之處;既尋不著,便說: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裡去...看見裡面打掃乾淨,修飾好了,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…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。」
最後一次戒毒,是到沐恩之家,三周後,又因打架離去。但,奇妙的事發生了!
自此超過半年時間,洪正志完全找不到藥頭、買不到毒品,只能忍受毒發的痛苦,完全無法入眠,直到毒癮退去。
吸毒女友被抓,「神的管教」臨到而重回教會
身體因而慢慢恢復的他,仍打滾於賭博一行,多有機會遇到毒品。然而,當他再次施打毒品時,人卻感覺「快死掉了」,完全沒快感,一針下去就要吐個三天,根本不能做生意。但他仍毒性不改,吸食大麻。
也作過組頭的他,當時過得很荒唐,每早起來,先吸大麻吸到暈,再讀經禱告安靜心,進而能仔細分析指數簽賭;後來,神的管教臨到。
一次禱告時,神讓洪正志看見:當時一起吸毒的女友,將會被警察抓走;一天下午,女友接到一通電話就出去,他猜想,對方應是與藥頭約好拿大麻,為了不讓對方出事,於是追了上去,想代替對方交易。
沒想到,他才坐上女友的車,手機就響個不停,一通掛斷、一通接著打進來,連續講了一個多小時電話,手機都快燒掉,回神時才發現,女友早已不見。
洪正志趕緊下車詢問,旁人一聽便勸:「趕快走!她剛剛被員警帶走了。」他才明白,人無法攔阻神的旨意,便難過悔改、立志不再從事賭博工作。此時的他已42歲,回到曾去過的教會聚會,兩年後受洗。
也因有此背景,洪正志開始受邀前往監獄分享見證,幫忙上戒毒班的課程。
讀書改不了壞習慣,痛哭流涕半年一夕變化
然而,自己的壞習慣其實還很多,包括抽煙、賭博、感情生活糜爛。每次去到戒毒班,叫學員不要抽煙,但出來後,自己一上車,馬上就點起一根菸。
「表裡不一」的他,常被「神的話語」扎心。為了戒煙,他讀起許多屬靈書籍,其中一本書中提到,戒菸不成是因為沒有禁食,於是洪正志立志禁食禱告三天。結果,三天來什麼都沒吃,就只「吃(抽)煙」!
他痛哭流涕地跪著禱告:「神啊,祢一定要救我,不然,我真的會精神分裂…」如此痛哭悔改約莫半年,突然之間,他就不再想抽煙了。
從投機性事業到小本生意,「祢是叫我抬起頭的神!」
以弗所書4:28,「總要勞力,親手做正經事,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。」自認什麼都不會的他,後來決定在菜市場擺攤,學習賣貢丸。
「剛開始時,真的很困難,第一筆生意才50塊,看了不禁心想:這50塊錢,買包香煙都不夠。」以前,洪正志投機性工作,進帳幾十萬,突然做起小本生意,很是煎熬,常想放棄,也常覺得拉不下臉。
一天,詩篇3:3突然進到心裡:「但你─耶和華是我四圍的盾牌,是我的榮耀,又是叫我抬起頭來的。」於是豁出去,不再管別人怎麼看自己。
一年後,一位阿姨來買100元貢丸,對方坦承,因聽說洪正志有吸毒背景,整整觀察了一年才前來購買。當下,洪正志非常感恩:「我竟然堅持過來了!」
後來,他也進入神學院修習學分,因記得牧者曾言:「一個人生命的錯誤,乃是他的神學錯誤。」因而,洪正志想反省自身「神學觀」。
逐漸被神裝備,踏入新婚姻、新呼召
邊工作、邊修學分的他,逐步被神建立。有次分享見證,剛好被現任岳母聽見,對方因投入監獄事工,便邀請洪正志前往雲林監獄,分享生命故事。
岳母於浸信會聚會,並投身教會「十年開拓百間教會」的異象,無償提供未再使用的房子作教會之用,並希望洪正志前往牧會。「所以(一開始)我不是什麼呼召,而是被趕鴨子上架。」洪正志幽默坦言。
他禱告神:「這樣不行,祢如果要的話,就用經文讓我知道:是祢要我去的。」
神便透過約翰福音21:18對其說話: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(彼得),你年少的時候,自己束上帶子,隨意往來;但年老的時候,你要伸出手來,別人要把你束上,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。」
於是,洪正志被神說服。2018年,51歲的他與妻子,開拓崙背浸信會。
洪正志感念神賜給妻子勇氣,也很感謝岳母的接納。自學校主任退休的岳母,能包容他的種種破碎背景。「對我而言,是一種鼓勵及自我鞭策的動力,要重新做一個能讓人信任的人。」洪正志說。(圖 / 洪正志 提供)
以「同罪心」為基礎,建立愛的教會
從破碎中重生的洪正志,牧會異象為:以「同罪心」為基礎,建立一個愛的教會。
何為同罪心呢?就是「同是罪人」的心。人人在神面前的共同身份就是「罪人」,沒有誰比誰好,每個人都需要神的憐憫,也當彼此相愛。
洪正志感念劉民和牧師曾說過的一句話:「不信愛心換不回。」成為其服事信念,不論服事對象如何軟弱、痛苦,他始終堅持以愛相伴。
有個弟兄曾患嚴重憂鬱症,重度用藥下,生命彷如一具機器。洪正志一周多次陪伴對方,包括爬山、讀經、教導,也陪伴一同前往精神科就醫。後來,對方從「行屍走肉」到無需再服藥,令洪正志備受鼓舞。
「教導再多也無法安慰人,惟有生命陪伴生命,讓人看見神的愛,而神的愛是感動人、激勵人的。」洪正志看見,每個弟兄姊妹的生命,都被神真實改變,都願意面對個人軟弱,直到爭戰得勝。
服事深情之處:爸爸能看見我的悔改
洪正志的父親,在他沉淪毒海時離世,成為洪正志人生最大的遺憾。
如今,洪正志四處分享見證,殷勤至監獄上課、傳遞異象,無論台下有多少人,他都極熱切傳講,源自內在最深情之處:希望爸爸可以聽得到。
「我們吸毒的時候,有太多的人來不及道歉,」令許多關愛自己、卻因此心如刀割的親友,沒有機會看見自己後來生命的美好轉變,因而,洪正志說:「我希望透過福音,讓這些遺憾到此為止。」
洪正志禱告
天父,孩子感謝祢,我今日成了何等的人,都是蒙了祢的恩才成的;當我再次思想,祢在我身上所做的拯救大工,除祢以外,別無拯救。
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拯救一切相信的。懇求祢,恩待、賜福雲林眾教會,翻轉這塊土地,在這看似硬土之地,神啊,求祢裂天而降,將祢愛的種子澆灌在這裡,透過祢的教會,將福音傳到每個角落。
我們所能做的太少了,雲林、崙背的監獄工作,以及成癮者的家屬,他們何等需要祢所賜的盼望、需要祢恩典的陪伴,好能走出孤獨與黑暗。
懇求祢,使用我們所撒的每顆種子、奪回人心,全然歸於耶穌!
提醒您:少一份毒品,多一分健康;吸毒一時,終身危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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