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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徒「完備的信心」由「五個基本面」所構成。(圖 / shutterstock)

身為基督徒,是否真知道信心的重要性,以及所謂信心的真實意義

 

《如何帶領初信者:屬靈接生學》一書由「以琳書房」出版,作者大衛.鮑森(David Pawson)分析,根據使徒的教義,「完備的信心」由五個基本面所構成,分別是:歷史、個人、言語、實踐、持續

完備的信心五個基本面

信心對於基督徒的重要性再三強調也不為過。畢竟,除非一個人已經相信審判的確定性以及救贖的可能性,否則又怎會真正認罪悔改。

 

根據使徒的教義,完備的信心由下列五個基本面所構成:

 

一、信心是「歷史的」

眾人皆知,相信是基於事實,而非靠感覺。惟一能救贖人的信心,是根據歷史事件,就是已經發生,或將要發生但尚未發生的事。

 

聖經基本上就是世界的歷史它比其他所有類似記錄早了一點開始、晚了一點結束。主要是因其作者可以(透過屬天的啟示)進入無人能觀察記錄的年代(過去和未來。畢竟,只有神能知道當中是如何開始,以及將如何結束,因為祂是二者的原因。

 

在今日,以這個信心的大框架為起點,要比過去更加重要。過去或許有一段時間,在基督教國家裡認為,相信一位神是「過去的創造者」和「未來的審判官」屬理所當然。

 

然而,在現代社會世俗主義哲學宗教多元論環境下,已不復如此。現在不但必須問「人是否相信神」,也必須問「他相信的是哪種神」!

 

無論是誰,只要在「尋找神」,就必須先「相信祂真的存在,且祂願意被尋見

 

從「整個歷史的神」到「歷史的耶穌」,這個進程就是《使徒行傳》談論的「信心架構」。

 

信仰包括接受「事件的重要性」以及接受「事件的發生」。由於這位被殺、被埋葬並復活的耶穌,藉此證明祂就是自己宣稱的「神子」化身,因此這些事件對整個歷史和全體人類而言至關重要。

 

耶穌的死亡及復活,祂為世人的罪付上代價及戰勝死亡,已經成為「救贖歷史的核心」。

 

強調「救贖信心」的這個歷史基礎至關重要。現今反對此種宣告的社會壓力,和羅馬帝國時代相較之下,即使沒有更大,至少也不亞於。而這種信心在當時勝過世界,在未來當然也可以再度勝過。

 

二、信心是「個人的」

進一步來說,若是停留在「歷史層面」,將會使信心變成「教義式的承認」與「智識上的接受」。

 

沒錯,使徒信經正是為此而編纂,為未來世代保護重要歷史要素(包括事實及其意義)。但是,人可能以誠心甚至堅信的態度背誦信經,卻缺少「救贖信心」的必要元素——關係委身

 

信經當然以個人化的方式起頭(「我相信……」),但不等同能將這種信仰表白以個人化的方式加以應用。

 

意即,一個人說「我相信那是真的」,和說「對我而言那是真的」,是不同的;相信「耶穌是世界的救主」,和相信「耶穌是我的救主」,並非相同之事。

 

有件事很重要,就是新約聖經作者通常偏愛使用動詞「相信(believe)」,而不是使用名詞「信心(faith)」:這是強調一件要做的事,而不是一個可以擁有的東西

 

他們有時將信心稱為真理的本體,而通常信心的涵義是一種信任的態度;此態度包括順服的行為

 

實際上,若你我真相信一個人,定會毫不猶豫照著對方所說的話去行。

 

這就是洗禮之所以是信心的要件,並因此成為救贖要件之一的原因。若你宣稱相信神,卻連祂命令的第一件事都沒做,就算不是假冒為善,至少也是自相矛盾

 

三、信心是「言語的」

新約聖經清楚教導,信心必須付諸言語;但其強調重點不在於「用言語表達信心的人」,而在於「向誰表達信心」。

 

救贖的信心」是透過向其他人說話來表現。須大聲說出來讓人們聽見因為聽眾在聆聽之故,信心的言語才有效力。

 

這種言語表達的最佳範例,就是在尋求救恩時直接呼求耶穌的名。福音書中,充滿了這樣做的男女。

 

高聲呼求耶穌名,是表達對祂同在的信念,以及相信祂持續同在。正因祂仍活著、且在我們四週(藉由聖靈),信心的話語如此有效。

 

值得一提的是,儀式性的背誦不能算是「信心的話語」。只有主知道,有多少重複唸著「基督,憐憫我們」的會眾,是真心尋求祂的憐憫(他們甚至可能不明白自己有多麼需要主的憐憫)。

 

重複另一個人的話,除非是「自發性地」浮現在腦海中,否則通常不是從內心真正呼求幫助。

 

「呼求」與在極為迫切情緒下自然提高的音調有關,因明白真正危機迫在眼前。簡言之,那是非常需要「被拯救的人」所發出的呼聲。

 

律法的義而言,是要背誦摩西的律法;然而就因信稱義而言,必須承認耶穌為主。需明白,誡命已被基督所取代,成為稱義之「道路」。

 

但要向「誰」告白?

 

福音書和使徒書信中有一共同主旨:我們眾人面前承認與基督的關係,與祂在天父面前承認與我們的關係之間,有著緊密聯結關係。

 

向耶穌承認我們接受祂的主權,是一種信心的行為,使人的生命得以擁有祂的義;向他人承認祂的主權,也是一種信心行為,使祂的主權變成人的不可獲缺!

 

這樣的告白,或許是門徒採取的第一個真正的信心行為,但千萬不能是最後一個。

 

四、信心是「實踐的」

信心是「我們的所做所為」,而非「我們擁有的東西」。

 

保羅經常提到「行律法」,並且強烈反對認為這些行為可以帶來功德(甚至是理所當然的成就!)的想法,尤其是在和稱義(蒙神接納)有關的事上。

 

但是,雖我們不可能因這樣的行為而得拯救,保羅也同樣強調,我們得救是為要叫你我「行善」。

 

基督徒有可能對「行律法」的錯誤觀念太過執著,以至於對於愛的行為善行信心的行為變得盲目。

 

因為「行為」這個字單純意指「行動」,它指的是將一件事付諸實行在此認識中,雅各正確地說:「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」;也就是說,此舉無法拯救任何人。

 

保羅和雅各都同意,「稱義」只能藉由信心的行為來達成,而,能拯救人的是「付諸行動的信心」 。

 

換句話說,信心不單是接受神話語的真理,而是按著這些真理來行事

 

五、信心是「持續的」

不斷遵行神的命令,無論祂的應許要多久才能實現,也是信心的本質之一。

 

這就是為何,希伯來書會繼續勉勵基督徒當追隨舊約聖徒的榜樣,且要「忍耐奔跑」,將眼光定睛在為神兒女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身上,祂因著擺在前面的喜樂,就奔向並經歷苦難。

 

對於信心持續性的強調,始於舊約聖經。當哈巴谷擔心神的審判即將以巴比倫侵略的形式臨到,無法分辨以色列當中的少數義人和眾多惡人時,神向他保證「義人因得生」。

 

翻譯「信」的這個字並不常出現在舊約聖經,且在其他所有地方都意指「信實、忠實、對某人保持信心」;它是一種不維持就會「中斷」的東西

 

義人因信得生」中的「生」,單純意指「在即將來到的審判中存活」。「義人」指的是「神」(不是人)眼中看為義的人。

 

因此,我們可將哈巴谷書這段文字譯為:「神視為義的那些人,將因為對神保持信心,而在即將來臨的審判中存活。

 

先知哈巴谷就是在災難中對以色列神保持信心的人之一,他這段「金句」經常被新約聖經引用。當使徒作者引用這段文字時,強調重點總在於「信心的持續性」——就是「對神保持信心」。

 

救贖的信心不只是一個步驟,它是一段路途,一連串的步驟,從此生延續到來生。當一個人相信主耶穌基督時,下一個信心階段就是受洗。

 

洗禮的基本條件之一,是受洗者相信神有能力令已死且埋葬的人復活;聖靈是透過信心而領受;因此,整個基督徒入門過程就是信心的運用及表現

 

大衛.鮑森強調,基督徒不是靠著說我們有信心,而是真正持有信心。人必須有信心並加以運用,還要承認及告白宣告這份信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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