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基督徒在傳福音時,似乎都會不約而同分享自己的見證。實際上,分享見證可說是傳福音的重要媒介!
「分享見證」是傳福音很重要的媒介
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,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,因神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。(約翰一書5:9)
當一個人決定信靠主耶穌,就領受神國百姓的身分,因此,將我們在神國度中領受的祝福分享給他人,就變成了在基督信仰中的主要工作。
「榮耀豐收教會」陳維濬牧師指出,他很喜歡跟別人提起「主耶穌在他身上的工作」,許多人都是因為看見他身上的恩典及生命改變,而開始對耶穌有興趣。因此,分享見證成為自己傳福音一個很重要媒介。
「榮耀豐收教會」陳維濬牧師分享《靈命系列信息》。(圖 / 陳維濬牧師 提供)
「神已經預備好的器皿」就可被差派去收割靈魂
使徒行傳8章提到一個「神已經預備好」並且「差派願意順服祂的器皿來收割」的故事——
當時,有主的一個使者對腓利說:起來!向南走,往那從耶路撒冷下迦薩的路上去,腓利就去了。
同時間,有一個埃提阿伯人(擁有大權的太監),上耶路撒冷禮拜。回來時,他在車上坐著,念先知以賽亞的書。
聖靈對腓利說:你去!貼近那車走。腓利就跑到太監那裡,聽見他念先知以賽亞的書,便說:「你所念的,你明白麼?」對方說:「沒有人指教我,怎能明白呢?」於是請腓利上車,與他同坐。腓利就藉此開口對那人傳講耶穌。
二人正往前走,到了有水之地,太監說:看哪,這裡有水,我受洗有甚麼妨礙呢?於是腓利和太監二人同下到水裡,腓利就為他施洗。從水裡上來,主的靈把腓利提了去,太監也不再見他了,就歡歡喜喜的走了。
迦薩的原文「Γάζα(Ga-za)」有著堅固、強大之意,是非利士人五大城之一,在耶路撒冷的西南方,位於埃及與巴勒斯坦交界處,是往埃及所經旅行路線之地。
埃提阿伯的原文「Αἰθίοψ(Ai-thi-o-ps)」有著「黑」的意思,是目前的蘇丹或衣索匹亞,舊約稱為古實,其民族皆黑種人。
以上述聖經故事來說,當一個陌生人接近高官的車子,唐突提出經文質疑,高官居然謙虛請他上車,與之討論聖經。看來,這名高官具備不少知識,了解猶太人對這段經文的解釋,但又不太滿意。
當時代,文士抄寫的聖經價值不斐,這名高官應是由耶路撒冷買到這份以賽亞書抄本,還沒回到本地、就在車上迫不及待研讀起來,此謙虛與追求心志令人敬佩。
「外邦人得救」對當時猶太人來說是匪夷所思的一件事。而對於那名太監來說,「腓利被提」顯出他正是蒙神特別的眷顧,因神特地派一個使者來跟他傳福音。
實際上,對於腓利來說,向外邦太監傳福音應是特殊經歷,這也讓他打定主意要向外邦人傳福音。
基督徒傳福音的三個理由
理由1: 耶穌清楚命令每個基督徒去分享福音。
他又對他們說:你們往普天下去,傳福音給萬民聽。(馬可福音16:15)
傳福音與「能力」無關,而是「意願」。所以,基督徒應隨走隨傳,舉凡吃飯、喝喜酒、加油時⋯⋯等等,都可以傳福音。
理由2:沒有耶穌基督的人都是失喪的。
除他以外,別無拯救;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(使徒行傳4:12)
有別於其他宗教,「基督信仰」把「得救的條件」說的很清楚——信耶穌。
理由3:世人並非對福音沒有興趣,是因為你沒有分享耶穌。
你們豈不說「到收割的時候還有四個月」嗎?我告訴你們,舉目向田觀看,莊稼已經熟了,可以收割了。(約翰福音4:35)
當你順服耶穌並努力完成大使命時,神會給你特別的機會「為祂作見證」;甚至,有時會是在最不可能的狀況下。記住,神不期待你辯才無礙,祂只要求你順服。
你對某人傳福音的機會,或許,此一生就只有一次機會,錯過就不再。有鑑於此,身為基督徒必要態度是——不論何時,只要能與一個人單獨相處幾分鐘以上,便要將其視之如同腓利與太監之間「神聖的約會」。你不需要氣勢洶洶分享,但應當有意「將神愛的種子撒入他們心中」。
期待神的工作在我們身上
你或許想問,真的遇到聖靈帶領的「神聖約會」時,到底要說些什麼?
或許,當下未必會遇到可以解釋聖經或教義的機會,但你絕對有「說故事」的機會;換句話說,就是分享神在你自已或別人身上的故事!重點是,故事比教導更能讓人傾聽。
在傳福音上,弟兄姊妹要期待:
(一)期待「天天有新事」
看哪,我要做一件新事;如今要發現,你們豈不知道嗎?我必在曠野開道路,在沙漠開江河。(以賽亞書43:19)
身為基督徒,要期待每天都能活在新鮮見證之中,要對永活的神有盼望。只要神活著,祂就會不斷做新事!
也許,你已經歷過很多從神來的恩典,或者服事十分蒙祝福,然而切記,不能用過去的恩膏來服事今日的神。
(1)對神的認識,給我們信心。
(2)對神的信心、信任,讓我們有勇氣。
(3)對神的勇氣,讓我們放膽宣告。
以上三個條件,都能讓你可期待「天天有新事」。
(二)期待「人人有見證」
弟兄勝過他,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。(啟示錄12:11A)
(1)見證就是記號:每個屬神的子民,應該都有被神眷顧及施恩典的記號,那就是見證。
(2)見證彼此激勵:讓彼此的見證互相激勵、且堅固人的信仰。
如何分享個人見證?
分享你的個人見證,是與未信者找出「共通點」的好方法。
人們通常在「神學」與「哲學」上爭辯,但對於「個人信主經歷」很難去爭論。每個基督徒都有自身經歷,你信主的經歷就是個人見證。
因此,充分準備好的見證,幾乎可在每次傳福音時派上用場。見證可幫助你清楚、簡單、以吸引人的方式來介紹耶穌。
但這一切的事以先,人要下手拿住你們,逼迫你們,把你們交給會堂,並且收在監裡,又為我的名拉你們到君王諸侯面前。但這些事終必為你們的見證。(路加福音21:12-13)
即使是處在最不利情況,基督徒都可以作見證。
以下為,「作見證的三部曲」。
第一部曲:信主前
認識基督前的生命。
你可以分享——
・在接受耶穌之前,你是怎樣過生活……
・你信主之前的「內在需要」、「生活重心」、如何「尋求安全感與平安」?
第二部曲:決志信主
主要描述「如何信主的經驗」。
這部分要精簡,主要分享「第一次聽見福音時」、「什麼原因使你接受基督」、以及「如何接受基督」。
第三部曲:信主後
描述認識基督後的生命,自從信主之後「神滿足了哪些你內在需要」以及「生命當中有什麼改變」。
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,如同雲彩圍著我們,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,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,存心忍耐,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。(希伯來書12:1)
陳維濬強調,上述經文中,保羅是用「競技場觀眾的圖像」,形容這些見證人以過來人身份注視我們奔跑。既有如同雲彩般圍繞我們的這麼多見證人(信仰前輩),我們就應當忍耐奔跑前面的道路。
一起倚靠主,靠主得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