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舊約到新約,都強調律法是善的,是好的,是必要的,是神子民行為的準則。「律法主義」不等同於強調「行法律」,而是只強調律法表面的意義和實踐,完全忽略了其背後的精神和更崇高的目的...
何謂「律法主義」?這詞不是等同於強調「行法律」,而是指人只強調律法表面的意義和實踐,完全忽略了其背後的精神和更崇高的目的。他們忽略對現實情況、特殊情況和人情世故的考慮,缺乏靈活性,輕易定罪他人。這絕不是聖經或雅各所強調的「行律法」。
從舊約到新約,都強調律法是善的,是好的,是必要的,是神子民行為的準則。所以不要輕易地標籤別人「律法主義」,因為這種草率給人扣帽子的動作就是一種「律法主義」的表現。與律法主義相呼應的詞就是「憐憫」。憐憫並不是毫無原則和底線地縱容犯罪的人,它實際上是堅守律法真正的精神。
律法就是要人去愛神、愛神,憐憫使人活出了神的性情,用正確的態度和行動去回應神給我們看見的需要。以聖經的記載為例,「律法主義」導致猶太領袖排擠稅吏、妓女、罪人,甚至純粹只是因為某些人是外邦人或窮人。這些表現都只是嚴守著律法表面的意涵,反而是他們錯失了律法真正的目的——愛人。
相反的,耶穌的一生給我們看見一個活生生「憐憫」的典範。祂的憐憫從來就不是縱容罪惡,而是先白白的接納他們,即使他們可能是罪人,然後祂指引他們悔改、活出新生活來。
歐洲校園事工(ECM)宣教士、神學院講師、漫畫家、詞曲創作人、專欄作家。先後畢業於新加坡神學院及中華福音神學院,獲神學碩士學位,主修新約。目前在德國東部德累斯頓市做華人留學生福音工作。2007年開始創作單格信仰反思漫畫,2012年開始以邊講道邊畫漫畫的方式佈道,廣受世界各地網友歡迎,亦經常受邀在各地主領聚會。著有《給靈命把把脈》、《別搞錯信仰》、《千萬別搞錯信仰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