貧窮感就像一個「無底洞」,無論將什麼人事物往裡面丟,擁有的只是丟下去的瞬間,一轉眼就又無感了...
申命記五:21「不可貪戀人的妻子;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、田地、僕婢、牛、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」
簡單地說,這個誡命告訴我們:「不可貪戀別人現有的一切。」
為什麼一個人會貪戀別人現有的一切呢?其實真正的原因是出於「自身的貧窮感」使然!也就是說,如果我們能喜愛、滿足於我們現有的,我們又何必要貪戀別人的呢?
「貪戀別人的財物」並非貧窮人與弱勢族群的專利,而是每個活在「貧窮感」中的人都必定會做的事。貧窮感就像一個「無底洞」,無論將什麼人事物往裡面丟,擁有的只是丟下去的瞬間,一轉眼就又無感了,所以,總是再去捉!捉!捉!
「再多一點」是他們建立安全感的唯一信仰,但「無底洞」卻是他們儲藏戰利品的地方。因此,無論現有多少,他仍然只是個奴隸…
「貪戀他人的產業」是對自我的否定、是對現有的否定、是對上帝創造的否定態度!「貪心」是貧窮感的語言、也是讓自己成為受害者的開始。
這也是為什麼美好的天父會告訴你我:「不可貪戀別人一切所有的!」因為天父早已為你預備好了一份美好的產業,因為你是尊貴的,因為你是天父所喜愛的。
「不可貪戀別人一切所有的」其實並不是一個限制生活的命令,卻是一個出自關愛要避免我們都掉入「貧窮感」的保護令,因為也唯有如此,你才能活出你應有的美好生活。
那要如何活出「自信」?活出「美好」呢?
1. 「自信」不是「相信自己」
「相信自己」只是個自我矛盾的謊言。就像是你無法「只站在自己腳上的卻沒有地面」一樣,這地面並非你我的「自信」所能決定的,「自信」無法讓這地球轉快一點,「自信」也無法讓你逃脫死亡。「山寨版自信」頂多只能讓你現在好過一點,但對你將來的幸福與攸關生死的大事卻沒有用。
「山寨版自信」,到底是要人們相信什麼?說穿了,不也還是「將信心建立在自己的財富、外表、聰明、能力上」嗎?是誰來決定這些標準的?不就正是那些目前在世界上各方面比較有能力的人嗎?
2. 自信是透過「接受身分」,而非透過能力去證明來的
你是天父所深愛的,唯有接受天父對你永不改變的愛,才能奠定你不被動搖的價值感;唯有接受耶穌對你犧牲的愛,才能漸漸修復你不被取代的安全感;唯有接受聖靈對你呵護的愛,你才能擺脫成就感對你人生的控制。
透過感謝來接受你的新身分吧!你是被天父精密地設計並創造,你是極有價值的。你不用透過努力或成就去證明自己的價值,因為你的價值與你的能力沒有直接關係,你的價值來源在於「你是」!
就像一位小嬰孩,雖然他還沒有辦法發揮「人」所有的能力(說話、跳躍、開車…),但因為他是人,他的價值就遠超過一匹千里馬。
所以你需要的是去「發揮」價值,而不是去「證明」價值!當你企圖去證明什麼時,其實你已經開始懷疑了。
(文章節錄自《親愛的王子:昌盛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