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,多個縣市警察配合內政部警政署,5月1日起實施全國同步「路口不停讓 行人大執法」,於路口加強取締違規車輛,然8日,在台南北區忠義路、成功路口,因一輛休旅車未禮讓行人,導致走在行人穿越道的一對母女發生憾事。
今(10)日,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,對此事故感到愧疚,已發函22縣市,要求在極短期內推動行人專用時相*。此事故不禁令人感嘆生命脆弱與有限,基督徒應把握時間,在見主面之前多作主工。
*編按:「行人專用時相」為一種保護行人的安全,在交叉路口設置的行人穿越號誌系統。號誌顯示暫停四面八方的車輛,讓行人於限定期間內,以直行或對角線穿越路口。
遵守交通規則守荷包
警政署對行人的4個呼籲
「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」取締地點,以各警察機關轄區前十大易肇事(違規)路段作為執法重點,今日公布首週執法成效,總共取締41,690件違規(開罰金額超過新臺幣4,000萬元),執法四大重點之一的「路口不停讓行人」,取締5,621件違規,較去年同期增加4,555件(+427%)。
警政署強調,路口執法沒有假期,各警察機關會持續加強取締,提醒汽機車駕駛遵守交通法規,以免荷包大失血。
因交通部修法,自3月31日起,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,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,由原本小型車處罰2,000元、大型車處罰2,800元,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,600元處罰、機車維持1,200元。
警政署也呼籲行人遵守下列事項:
一、不違規闖紅燈。
二、行人應走騎樓或人行道。
三、清晨或黃昏、夜晚出門時,應穿著鮮豔的衣服或攜帶有反光物品,以增加駕駛人注意力。
四、穿越路口務必要走行人穿越道,勿直接橫越馬路。
並提醒,民眾如在道路上發現車輛不停讓等違規狀況,也可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警察機關檢舉,經查證屬實者各單位會立即舉發,籲全民共同營造更安全、順暢的優質交通環境。
透過用路安全,再省愛護身體、愛惜光陰
沒有人知道「意外」還是「明天」先到,身為基督徒,我們知道自己的時間不是屬自己,而是屬神的,因為神賜給我們生命,且詩篇90:12提醒,「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,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。」可見時間對於信仰成長和靈命有極重要的意義。
馬太福音24:42,「所以,你們要警醒,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那一天來到。」主再來的日子近了,願我們如聰明的童女,警醒自守、多做主工,把握在世光陰,走在神的旨意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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