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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屋、買屋慎防詐騙。必要檢驗對方資格、身份是否真是屋主或仲介。(圖 / shutterstock)

付2萬元訂金才能看屋況,北部有名陳姓男子遭「租屋被詐」!

 

刑事警察局呼籲在外租屋的民眾,勿在簽約前交付金錢給宣稱自己是房東的人!

租屋族注意!隨著臺灣房價越來越高,民眾租房費用也跟著水漲船高,但在網路上看到低於市場行情的招租訊息,如果對方要求得先付訂金才能帶看房屋,小心落入租屋詐騙的陷阱。

 

北部有名陳姓男子,在臉書社團看到租屋廣告訊息,房屋坐落於精華地段、交通便利,與對方聯繫表示,僅須預付2個月租金,共約2萬元作為押金,就會帶陳男優先看屋。陳男不疑有他,完成轉帳後,對方卻找各種理由推託,甚至通訊軟體開始聯繫不上,加上沒有對方的真實姓名和實際住址,陳男才驚覺被詐騙。

 

此類租屋詐騙案件層出不窮。詐騙集團通常在臉書張貼租屋廣告,以精美裝潢、低廉租金的貼文,吸引被害人上鉤,並且以「先付訂金即可取得先行看房」等話術,誘使被害人匯款,等到得款後便人間蒸發。

 

刑事警察局呼籲在外租屋的民眾:

  1. 勿在簽約前交付金錢給宣稱自己是房東的人。
  2. 確認對方是房屋或建物所有權人。
  3. 小心提防房租價格顯得不合理的出租訊息
  4. 以及,在較能把關的租屋網尋找物件,以避免租屋詐騙。

 

如遇可疑情況,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,或直接報警求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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