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ews-details
人並非機械,人所有舉動是人自己作主,在人裡面有一個意志。(圖 / shutterstock)

神創造人擁有「自由意志」,究竟有何用意?為何人墮落之後,意志就作魔鬼的奴隸了?

 

《屬靈人(下)》一書由「臺灣福音書房」出版,作者倪柝聲分析,神給人自由意志,是為讓人可以自己選擇順服神,但人卻墮落了。這才導致人的意志成了魔鬼的奴隸,並所有一切舉動服在魔鬼的旨意下......

「魂」的分析

一個人的願意不願意,要不要,定規不定規,都是意志的作用。也可以說,人的意志就是人的舵一條船如何隨舵而左右,一個人也是如何隨其意志而進退。

 

換個角度來說,人的意志也可謂人的真我人的自己。因為,意志就是代表人,意志所有的行動就是這個人的行動由此可知,當我們說「我願意」時,其實不過是「我們的意志願意」。意志的作為,就是我們整個人的意思。

 

「情感」不過是「我們所感覺的」。

「心思」不過是「我們所思想的」。

「意志」乃是「我們所要的」。

由此可知,意志」是全人最主要的部分。

 

人的意志」是比「人的情感心思」更深;因此,當基督徒追求屬靈的生活時,不能不顧到意志這一部分。

 

何謂「自由的意志」?

論到「」和「人的意志」,就當謹記「人是有自由意志的」。也就是,人是自主的,有其獨立意志,凡沒有得著「他贊成的」都不能勉強他凡「他所反對的」也不能壓迫他

 

人是有「自由意志」的,也就是「人是有主張」的。人並非一種機械,任憑外人左右。人所有舉動都是人自己作主,在人裡面有一個意志,支配人內外的事情。人並非如機械受外來能力管理,在人裡面有「他的原則」來定規「他的舉動

 

聖經中記載,神對亞當說:「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,你可以隨意吃;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,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。(創世記2:16-17)」

 

由此可見,神的吩咐中,有「勸告」、「禁止」,但並沒有「強制」。也就是說,亞當若肯聽,不吃,乃是他如此願意。反之,若亞當不聽,要吃,神也沒有法子制止。這就是「自由意志」。神是將吃與不吃的責任放在人的身上,隨著「人的自由意志」去選擇。

 

神所造的是「一個人」,並非「一個機器」。神並沒有造出一個不會犯罪、不會悖逆、不會偷食的亞當,因為那樣就叫人變作機械。神可以勸告、禁止、吩咐,但是肯聽與否,責任還在於人。

 

因著「愛心」的緣故,神不能不預先吩咐;但因著「公義」的緣故,神不肯勉強人去做他所不願意做的

 

實際上,一個人若要順服神,必須是他自己樂意,神不願意勉強人。神可以用許多方法使人願意,但在人未首肯之前,神是不勉強人的。

 

人的墮落與拯救

(一)人的墮落

神給人自由意志,是為讓人可以自己選擇順服神,但墮落

 

當日宇宙中,可說有兩個相反的大意志:一方面是「神聖潔美好的旨意」,另一方面是「撒但污穢反抗的旨意」;在這兩個旨意中間,有人的單獨、獨立、自由的意志。

 

當人聽從魔鬼的話而違背神時,就好像以一個「永遠的否」答應神的旨意以一個「永遠的是」答應魔鬼的旨意

 

人是用他自己的意志選擇了魔鬼的旨意,因此,人墮落之後,人的意志就作魔鬼的奴隸,其所有一切舉動皆服在魔鬼旨意下。當人還未推翻起初的降服之先,意志總是受魔鬼的壓制

 

在人墮落的地位和情形中,人是完全屬乎肉體的;這個肉體是極為敗壞。在如此黑暗光景,人的意志所發出來的一切,沒有一件能蒙神喜悅。

 

當人處在這樣的光景,若要尋求神,其活動也不過都是在「肉體的境界」,沒有「屬靈的價值」。更進一步來看,人在這樣的光景時,也可以照著「自己的意思」,用許多法子來事奉神,但這些不過是「私意崇拜」,不被神悅納。

 

基督徒應當知道,一個人若沒有接受「神的新生命」、在這新生命裡事奉神,那麼無論他如何事奉神,不過是肉體的作為;這時,哪怕那人是有意「為著神作工」、「為著神受苦」,也都屬虛空。

 

在神看來,並非「人的墮落意志如何為祂作工」,乃是「祂自己如何要人為祂作工」。人可以發起、籌備許多美好事工,以為這是事奉神,但若這些事「不是神所創始、所作的」,則不過是崇拜自己的意志而已。

 

(二)當人得救

得救的這事上,當「人在肉體之內」時,哪怕他是要得救、得著永生,那意志也是神所不喜悅。

 

現今的基督徒大概以為——人如果有意得救,要尋求生命的道,定規要作基督的好門徒,乃是再好不過的事。神卻對我們說,在重生的事,和一切與神發生關係的事上,人的意願、情緒是沒有用處的。

 

神的兒女中有許多不明白,到底為什麼在約翰福音1章12-13節提到:「凡接受祂的,就是信祂名的人,祂就賜給他們權柄,做神的兒女。這等人…也不是從人意志生的,乃是從神生的。」此根本意指「人的意志沒有用處」;然後,卻在啟示錄提到「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」,那好像又將人得救的事「完全叫人自己的意志負責」。

 

實際上,若是能搞懂這其中意思,就能叫我們在基督徒生命中,明白神所要求於我們的。

 

聖經中記載,神的旨意是「不願意有一人沈淪,乃願人人都悔改」,因為神願意萬人得救,明白真道。

 

所以,現在的問題並不在乎神要誰得救,要誰沈淪,因為這是沒有問題的。現在的問題是罪人對待神旨意的態度如何畢竟,若是因著受了一時刺激和熱鬧的感動,便定規、勵志、揀選要作一個基督徒,這是無用的。

 

人如何對待神的旨意,是一切的問題——

神愛他們,他們肯否被愛?

基督要他們來,他們願來否?

聖靈要賜他們生命,他們願否得生?

實際上,「人的意志」在神的旨意裡是有用處的。

 

人如果是自己把自己當個發起人,來追求救恩,他依舊沈淪。反之,如果人聽見福音時,就接受神所要給他的,就可以得救。

 

兩者間的差異是:一是「自己為發源地」,一是「處在被動地位」;一是「自己發主義」,一是「發主義」、而人接受神的旨意。

 

神在此處指教說,像得救這樣的大事、美事,如果是出乎人自己,也得不著祂的喜悅,是可棄絕的。

 

倪柝聲強調,基督徒若要在靈命上進步,必須明白——當我們得救時,神對付我們的一切原則;因這些當初的原則,都是對我們說「將來我們屬靈的生命是應當照什麼原則而活的」。

 

要知道,凡一切出乎人的,即從其「舊造」裡出來的,沒有一樣能蒙神悅納。哪怕,我們所追求的是美好、重大如得救的事,依然是神所拒絕的。

分享
意見反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