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上一次被別人請客吃飯,是什麼時候?或者,你多久沒有請別人吃頓飯了?在我們的文化中,吃飯是非常重要的社交與人際方式,重點不在吃,而是可以...
你上一次被別人請客吃飯,是什麼時候?或者,你多久沒有請別人吃頓飯了?
我外公是上海人,很愛請客,也從小就告訴我們,沒事就要請客吃飯,這樣能交到很多好朋友。從前心想,莫非都是酒肉朋友?長大之後漸漸明白,在我們的文化中,吃飯是非常重要的社交與人際方式,重點不在吃,而是可以認識一個人、暢聊很多事、跨越僵化的形式、打破拘泥的界線。
我則很喜歡邀請人來家裡吃飯,因為「家」所蘊含的氛圍,比起餐館或飯店,更多了開放、接納、親近,在這看似私密的地方,更能分享與贏得深厚的友誼。
哲學家巴塔耶(Georges Bataille)有一個獨特的「禮物哲學」,認為禮物的核心意義在於犧牲,是一種非理性與經濟性的絕對失去,這也正是神聖的起點,他稱之為「禮物之靈」。請客吃飯確實比工具性的意義(洗塵、餞行、歡慶、慰勞、討好、...等),來得更加豐富,它啟迪了某種社會次序,更激發了授與受之間,更深層的連結。
同樣是法國哲學家,德希達(Jacques Derrida)則有不同看法,他認為現實的禮物總是附帶著條件與代價,而真正要稱為「禮物」則必須是無條件的。而他認為這是人類的弔詭,因為根本不可能存在這種禮物。
的確,人際之間的請客吃飯相互餽贈,無論多麼真誠總有極限,但在《聖經》中有一個關鍵的消息,談到了「白白得來,也要白白地給予」:天父的愛是禮物,若我們經驗了這白白的禮物,或能幫助我們可以脫離以生命中無窮盡的功利循環,也願意白白地給予。
新的一週,除了請客吃飯,別忘了上主給了你一個愛的禮物,讓你可以更真誠無畏地分享。
李貽峻牧師,天主教輔仁⼤學⼼理學系博⼠,曾於校園福音團契,全職從事學生福音事工11年;曾擔任東海大學校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