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訊
news-details
(圖/shutterstock)

其實,人與人之間的忌妒和神的忌妒是有根本差別的...

  • news-details
  • (圖/蔡頌輝)

《神忌妒是犯罪了嗎?》

 

圖/文:蔡頌輝(Andrew Chai)

 

1. 忌妒是罪(加五19~21)

2. 聖經中的神是忌妒的神(出三十四14)

3. 所以,神是有罪的。

 

聖經的確形容雅巍(耶和華)是「忌妒」的神,因為中文譯本都翻譯成「忌邪」,但原文和「忌妒」完全是同一個字。然而,神真的「犯罪」了嗎?如果不是,是否意味著「忌妒」不是罪呢?

 

其實,人與人之間的忌妒和神的忌妒是有根本差別的。

 

「忌妒」描繪一種心理狀態,是指一個人與別人比較的結果—他因別人比自己好的表現或待遇而心裡感到不平衡。例如,一個家庭有兩個孩子,其中一個特別得到父母親的寵愛,另一個被冷落的就容易産生忌妒;又或者一個班級裏面有個同學表現得特別優異,成績很好、運動得獎、唱歌很棒,也很容易被其他同學忌妒。

 

有時候即便不存在如此接近的共同點(例如,有些人會忌妒名人),至少兩者也一樣是人。

 

當我們把這些邏輯套在神身上的時候,完全行不通:人與人之間的忌妒,是兩者站在同一個地位上,而神與萬有之間卻存在創造者與受造物之間無可比擬的差異。

 

無疑,「忌妒之神」的神學是建基在聖經的一神信仰上(註1)。

 

雅巍已經在人類的歷史上啟示祂是獨一真神,是萬有的唯一源頭,其它任何存在都是祂創造出來的,故沒有事物可以和祂站在同一個地位上。再者,人是按照祂的形象和樣式造的,人與神之間存在著獨特的關係。

 

既是如此,也就沒有任何其他的事物是可以接受與祂同等對待——接受人的崇敬,或在人的心中占有最高的位子。就連人間的婚姻,也有些關係和福氣是唯獨合法的配偶應該獨享、不能分享的。

 

可見,神的「忌妒」非但不是罪,相反的,是祂全然聖潔之屬性的必然反應。祂若不忌妒,祂就不是聖潔的神,因爲祂縱容了人的悖逆。

 

(註1:我知道很多非基督徒無法接受這一點。我想說,你可以不接受獨一神的信仰,但也請尊重基督徒有獨一神的信仰。另,證明聖經中的神是獨一真神不是本文重點。)

 

(文章授權/蔡頌輝)

author

蔡頌輝

歐洲校園事工(ECM)宣教士、神學院講師、漫畫家、詞曲創作人、專欄作家。先後畢業於新加坡神學院及中華福音神學院,獲神學碩士學位,主修新約。目前在德國東部德累斯頓市做華人留學生福音工作。2007年開始創作單格信仰反思漫畫,2012年開始以邊講道邊畫漫畫的方式佈道,廣受世界各地網友歡迎,亦經常受邀在各地主領聚會。著有《給靈命把把脈》、《別搞錯信仰》、《千萬別搞錯信仰》等。

分享
意見反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