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許多基督徒受洗後,因為各種原因漸漸不去教會,有些基督徒,甚至不明白為何需要「加入教會」或「委身在教會」?
《在愛裡建造》一書由「台灣福音書房」出版,已故作者倪柝聲分析,身為基督徒,「加入教會」的重要性在於——基督徒乃是「基督的身體」,每個基督徒都是這身體中的某一肢體,必須靠著其他肢體一同成功作身體。
所以,基督徒唯有加入教會,透過與其他肢體連結,才能發出明亮的「生命之光」。
不加入教會的基督徒,發不出「生命之光」
有些人總以為自己作基督徒就好了,並不需要加入教會。換個角度來說,他們要「基督」,但不要「教會」。
這樣的人認為:我一個人禱告、讀經就好了;要加入教會,和別人來往,這是麻煩的。因此,有些基督徒不加入教會。
如此想法,在基督徒信仰上是不健全、也不正確。實際上,一個人信主後,不光要消極的「與世界分別」,還當積極的「加入教會」。
以神的視角來看,若要做基督徒,是有「團體」這方面的講究。
(1)「神的家」是個大家庭,基督徒是生在神的家裡作兒女,要和許多其他的人一同做神的兒女。
(2)所有得救的人是成功作「一所房屋」,好給神居住,讓神為家。
(3)所有基督徒合起來又是「基督的身體」,每個基督徒都是這身體上的「一個肢體」,並且「互相作肢體」,聯絡起來成功作「一個身體」。
所以,無論就哪方面來看,每個基督徒都不過是全部分中的一部分。若你只「單獨」作基督徒,而不和「別人(其他肢體)」連結在一起,是不成樣子、不能持久並無法長進。
一個無法進入教會與肢體連結的基督徒,定摸不著「神的豐盛」,也發不出明亮的「生命之光」。
基督徒生在「最大的家庭」裡
當你重生、作了基督徒,就必須知道自己是生在「全世界最大的家庭裡」。在這個家庭,還有千千萬萬的弟兄姊妹;在這個新生的生命中,要和眾多弟兄姊妹來往、交通。
實際上,看其他的基督徒是「自己的弟兄姐妹」,這個願望是從「神的生命」而來,裡面是充滿了「愛」。
以「神生命」的這個特質來說,它叫我們不能單獨作基督徒,也不光獨善其身就可以,乃是叫你我與其他千千萬萬神的兒女來往、交通,活在此「愛的家庭」——就是「神的教會」。
神的居所乃是「教會」
新約以弗所書,有許多啟示是關乎「教會」的,包括:教會是神的居所。
神一直所要得著的,乃是「一個居所」,或者說,神要得著「一所居住的房子」。
教會能成為「神的居所」,是因每一個基督徒都是「一塊活的石頭」。活石若不建造在一起,仍舊不能成為「神的居所」。
一個單獨的基督徒,可能不會成為死石,仍舊是活石,但是,他不過是一塊孤立的石頭,在神的居所上,是一塊沒有用處的石頭,並不能叫神居住。
這個在基督裡的新生命,必須和別的石頭建造在一起,成功作「一所靈宮」,讓神居住。基督徒必須因著「被建造在其上」,才能「有分」於這房屋的華美與偉大。
基督徒乃是「基督的身體」
以弗所書中又告訴我們,基督徒乃是「基督的身體」,並且「這身體只有一個」。也就是,宇宙中「只有一個教會」。
哥林多前書中提到,身子是一個,卻有許多肢體。這也說明,基督徒不能孤立,也不能獨立。
比喻,你是一個基督徒,蒙了主完全救贖,也得到神全部恩典,毫無疑問,你是神的兒女。而你在「基督」這個大身體上,乃是一個肢體,是這個身體的一部分而已;你必須靠著其他的肢體,一同成功作「身體」。
身體上有眼、口、手、腳等,這些都是一個個的「肢體」,若離開了身體上的其他肢體,會難以發揮用處。
因此,身為基督徒要從「基督的身體」當中分開,是不可能的。基督徒彼此互為肢體,若要各自獨立實不可能,乃是非要「合在一起」不可!
基督徒「需要教會」
新生的基督徒所得到的生命,是「完美的」,但不是「完全的」。
神並沒有給你一個「完全的生命」。基督徒所有的生命,乃是「靠著別人的生命」一同成長。
你從基督所受的生命,乃是「彼此倚靠的生命」,並非是「獨立的生命」;是我靠著你,你靠著他,彼此相依為命,所以,我們需要教會。
也就是,基督徒都是「附屬著作基督徒」,是「附屬在其他基督徒身上生活」的。
所以,基督徒從重生第一天開始,就要學習不孤單,當加入教會和其他神兒女一同生活。
事實上,加入教會並非指「外教人」來入教說的,乃是專指「已經成為基督徒的人」,不可單獨作信徒,總要加入教會中,與別人一同作基督徒。
倪柝聲強調,一個人,一蒙了神的憐憫,信了耶穌基督,得蒙救贖,也重生得著新生命,同時要知道,神已經「把你加在教會裡」。這就好像,當人一出生時,「任一肢體」自然就長在身體上。
所以,用「加入教會」這個詞,是不準確的,因為你實際是「已經生在教會裡」,不必再特為加入一次。
但是,要為著其他同作弟兄姊妹的認識,好和他們相交。所以,你當找一處站在地方立場的教會,對他們說:「我是一個基督徒,我來和大家相交,在基督的身體裡和其他肢體一同盡功能。」
這樣,你在基督徒的路程上,就走得正直,也會有飛快長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