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少人在教會邂逅人生另一半,而如何查驗神的旨意,以及避免濫用「神說…」為工具,成為重要課題。有位匿名年輕女性寫信詢問派博牧師(John Piper):「當有人堅持你我在一起是神的旨意,自己卻沒有相同感動,如何憑信心回應?」
派博牧師提出5點建議;本報同時採訪貴格會中心教會牧師廖金河,以自身在情感上跌倒的見證和牧養經驗,勉勵青年男女。
這位匿名年輕女性寫信詢問:
「我加入新教會不久,就有一位幾乎不認識的人約我出去,我拒絕了。幾個月後,他仍堅信我們是命中註定伴侶,在教會活動後把我逼到牆角,重申我就是他所禱告的妻子。
我的拒絕傷害了他。我不想傷害任何人,但也對他對待我的方式,及他堅持此為上帝的旨意而感到困惑、憤怒。
目前已請對方別再打擾我,並會視情況尋求教會其他人幫助。我想問:『…當有人堅持你我在一起是神的旨意,自己卻沒有相同感動,如何憑信心回應?』」
對此,派博牧師提供5建議:
1)禱告。不要帶著恐懼、憤怒、自憐或驕傲,而是完全相信神會照顧、引導自己態度,來處理此種狀況。
2)耐心和對方解釋,所有聲稱知道上帝旨意的說法,都要經過驗證。
3)建議對方和權柄、牧者一起禱告查驗。
4)以邏輯悖論來說服對方。
5)直言不諱。若上述方法都失敗,對方持續打電話、發短信,可請對方在接下來半年內都不要再主動聯繫或單獨與自己交談,否則會採取必要措施。
針對上述5點,廖金河牧師對第4點提出不同見解,因情感互動通常超乎理性,要以邏輯悖論說服對方可能有難度。
談及第5點,假如對方愛而不得,出現尾隨接近、寄送物品、不當追求、通訊騷擾等行為,恐涉及跟騷法,可尋求警方協助與保護。
神旨意不會是單方面領受
首先要明白,神的旨意絕對不該是「單方面領受」。廖金河表示,一方有感動、可禱告尋求和告白,若對方無回應或相同感動,此感動就沒實際效用。
曾歷經4次失敗戀情的他,以自身見證鼓勵,不要藉「神旨意」之名,而應與輔導或權柄在禱告中尋求,耐心等待回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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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者和輔導的介入非常重要,能協助釐清該感動是否從神而來;同時,透過權柄確認對方意思,若無相同感動,較能避免後續尷尬。
輔導弟兄姊妹為配偶列禱告清單時,廖金河與何淑鳳師母通常建議,彼此年齡相差3-6歲內,不超過12歲,因相差一個世代,婚後溝通可能有更多摩擦。
適可而止,見好就收
遇見師母前,廖金河從小學3年級至國中3年級,深深暗戀一位同鄉C小姐,即便對方國中畢業後就讀台北師專,這份純純的愛仍珍藏廖金河心中,直到考上台大法律系法學組,立馬聯繫對方於其學校見面。
吹著徐徐涼風,兩人漫步操場,他緩道出9年愛慕,不到3秒便受到柔性婉拒,對方在幾年間已有交往對象。
廖金河以自身見證向有感動的弟兄姊妹勉勵——「感動我的靈也要感動對方」,若被柔性婉拒,應適可而止、見好就收,不能以神之名逼迫對方,也不需再癡癡單戀。
訪談尾聲,廖金河引用帖撒羅尼迦前書5:20-22勉勵,「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。但要凡事察驗,善美的要持守,但要凡事察驗,善美的要持守,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做。」
查驗相當重要,特別在男女情感上。建議與輔導一起尋求,並透過輔導詢問心儀對象,假如對方連禱告都不想,便確定不是神所賜配偶;若對方願意禱告,則有可能性。若禱告後沒有相同感動,就進一步講清楚,使彼此得釋放。
「祝福大家在主裡找到神所配合的另一半,建立基督化家庭,榮神益人。」他鼓勵。
(授權文章/Desiring God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