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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協聰牧師分享主日信息。(圖/跨越YT)

為何有些基督徒的屬靈生命早已僵化、停滯不前?認為信耶穌後,這個不能做,那個也不能做,好辛苦?

 

我們的信仰,一旦落入「宗教」的框架,會使人懷疑神的良善、疏遠和祂的關係,甚至無法甘心順服祂。

 

耶穌來,是要叫人得著自由;而宗教,則會讓人進入「死」的網羅。

信神的人該用什麼心態

「你認識的這位耶穌基督,祂不是一個宗教,祂不是一個(宗教的)信仰,祂是一位活神!」李協聰牧師說。

 

那麼,我們當用什麼「心態」來敬拜神?

 

約翰福音4:23告訴我們,「時候將到,如今就是了,那真正拜父的,要用心靈誠實拜他,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。

 

上述經文的「心靈」,在英文中只有「spirit」(靈)一字,並沒有中文譯本提到的「心」字;也就是說,神的兒女當讓「靈」甦醒過來,敬拜神,意即讓神掌管「你的靈」。

 

而經文的「誠實」,英文裡面是「truth」,也是「真理」的意思,代表當我們敬拜神時,我們需要「完全地敞開」,毫無隱藏,跟神建立親密的關係。

 

但有一件事,會大大攔阻我們親近神,甚至對神的兒女產生重大的殺傷力,那就是「宗教的權勢」。

 

律法是我們的啟蒙老師

這樣,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裡,使我們因信稱義。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,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。所以,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。

—加拉太書3:24-26

李協聰提到,「律法,是我們的啟蒙老師,為的是要把我們領到耶穌基督那裡,讓我們知道,相信祂、我們就能稱義,」在當時背景的猶太支派裡面,若要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(以色列人),就當行割禮;保羅也在加拉太書3:29說到,只要加拉太人屬於基督,其實也能作亞伯拉罕的後裔,照著應許承受產業。

 

但,在舊約以色列人長期作奴隸的歷史淵源中,他們已經習慣了奴役的生活模式,所以神把他們從為奴之地領出來,並要求摩西上山領受律法、頒布十誡,為的是讓百姓知道,什麼事可做,什麼事不可做。

 

律法無法讓人得著生命,但它背後的真實意義,是要把人引到耶穌基督的面前。

 

我們的信仰根基,不是我們有「做到什麼」,就能「得到什麼」,或按照我們所做的,就能彌補一切的罪,也不是依據信主多久、在教會奉獻多少來作評斷,單純就是你「相不相信」祂

 

耶穌來到世上,按著天父的心意與人立約,使人恢復神兒子的位份;因此,當我們以耶穌基督為個人救主時,便不再受舊約的律法束縛,而是進入新約的律裡、進入基督裡。

 

換言之,基督徒為什麼要「遵行神的話」?

 

「因為我們被神的愛滿足,因為愛神,所以神頒布十誡、律例典章,我捨不得祂難過,所以我願意順服,順從神量給我的環境,」李協聰強調:「如果我們不小心落入宗教框架,不是因為『愛』的緣故,而是『律法』。」

 

如果我們的信仰僅僅是關注我有沒有讀經、有沒有罪尚未悔改,生命中還有哪些地方受邪靈影響未得釋放,或擔憂神會「收回」祂已經賜下的恩典,以致於終日懼怕,這不是耶穌的愛,這是「宗教」。

 

當人用宗教的眼光看待耶穌基督,會與神的愛隔絕,屬靈生命也會開始停滯耽延。舉例來說,你不會喜樂、迫不及待地來朝見神的面,而是會一邊想著「神說不可停止聚會」,一邊想著要到神的殿中「保平安」、領受恩典,這便是沒有與神建立真實親密關係的跡象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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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李協聰牧師分享主日信息。(圖/跨越YT)

宗教使人進入死的網羅

加拉太書4:1-5也提到,「我說那承受產業的,雖然是全業的主人,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,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。我們為孩童的時候,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,也是如此。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

 

以色列人從為奴之地出來時,起初仍像孩童一樣,需要順服在律法底下,而當耶穌基督來時,則是要叫人自由,最終,祂被一群宗教領袖釘死在十字架上,也可以說,耶穌是被「宗教」奪去了性命。

 

舊約時代那些習慣論斷別人的法利賽人與文士們,他們自認比他人聖潔、更理解神的話,也更加自視甚高;他們看不慣耶穌在安息日替人治病、不定罪行淫的婦人,「活在律法、宗教的人,他受不了耶穌的愛,和憐憫的恩。

 

李協聰分享,當我們稱神為「阿爸父」,聖靈已內住在我們裡面,使我們得以脫離奴僕的惡和恐懼的轄制。

 

過去李協聰曾到美國的白人教會服事時,碰到一個白人父親,聽聞這位父親的「創舉」。有天,白人父親的兒子拿了張D+的成績單回家,結果父親沒有責罵兒子,反倒抱著兒子安慰鼓勵、給予肯定,這讓李協聰十分訝異,也更明白--這不就是耶穌基督對我們的愛嗎?

 

神是按照「人的本相」來接納我們。

 

許多神的兒女認為信主後的生活,很枯燥、僵化,且屬靈生命也沒有成長,想著這個不能做、那個也不能做,真的好辛苦!

 

對此,李協聰說,耶穌來,是使人得自由、得豐盛,承接神兒子的位份;但宗教,只會讓人陷入死的網羅中。

 

那麼,信奉「宗教」的人會有哪些舉動?耶穌做了一個比喻:

 

耶穌怎麼說落入宗教」框架的人

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,藐視別人的,設一個比喻,說: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:一個是法利賽人,一個是稅吏。法利賽人站著,自言自語的禱告說:神啊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,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。那稅吏遠遠的站著,連舉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著胸說:神啊,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!我告訴你們,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;因為,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;自卑的,必升為高。

—路加福音18:9-14

經文的背景是,當時猶太文化中,聖殿一天會獻祭兩次:早上九點和下午三點。當祭司在殿內獻祭時,虔誠的猶太人就會聚集在殿外禱告。其中,耶穌點出了「法利賽人」和「稅吏」兩種人。

 

「法利賽人」在希伯來文裡面有「分別、分離」的意思,那他們是怎麼「成團」的?

 

有一說指出,當文士以斯拉帶領以色列百姓回歸耶路撒冷之後,因以斯拉非常看重神的話,於是就開始照著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(以斯拉記7-10),漸漸地,這群人開始形成「法利賽人」。連使徒保羅在也曾稱自己是法利賽人(腓立比書3:5)。

 

法利賽人對於信仰教條十分嚴謹,他們也被稱為「頭破血流型」的法利賽人。頭破血流的意思,是指弟兄為了不要犯奸淫,會掩面不看在路上迎面走來的姊妹,結果最後撞到牆上,頭破血流。

 

回到路加福音18章,法利賽人是「站個禱告、自言自語」,吕振中譯本翻成「獨自站著禱告」,代表他們是不和其他以色列人為伍,認為只有自己是聖潔的、最懂神話語的人,所以不願與他人一同禱告。

 

法利賽人的舉動反映出其「屬靈優越感」,甚至他的禱告模式是「自言自語」,不僅禱告對象不是「神」,內容也是以控告、命令和論斷的方式闡述,如「我不勒索人、不犯姦淫,也不像稅吏。我一週禁食兩次,所得都捐上十分之一」等等,他們的禱告不斷強調「我」做了什麼,而非敬畏「神」,他們對於神的觀念是一種「利益交換」,並不是真實的關係。

 

再來看「稅吏」的舉動。

 

神要的祭物是憂傷痛悔的心

「稅吏」也是猶太人,工作是替羅馬政府徵稅,若羅馬政府收3塊錢,稅吏可能向百姓收取5塊錢,以賺取價差,故當時人們鄙視稅吏,並將他與罪人、娼妓相比擬。

 

當時,稅吏遠遠站著禱告,也不敢望天,只敢*捶著胸禱告,自認是污穢的、無法朝見神的面。

 

*當時中東地區,若人們比出捶胸的動作,代表他極其痛苦。故當耶穌基督被釘上十字架時,有一群中東人亦捶胸表達難受之情。

 

稅吏禱告神「開恩可憐我」,「可憐」在原文譯作挽回祭,如詩篇51:17所說,「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;神啊,憂傷痛悔的心,你必不輕看。

 

後來,耶穌說「我告訴你們,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;因為,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;自卑的,必升為高。」(路加福音18:14)。由此可知,神喜悅的人的禱告方式,並非外在禱告的形式,而是內在的心。

 

「算為義」在原文中代表「宣告無罪」,意即當我們來到神的面前,誠實地向祂闡明心意和一切的罪過,這是祂所喜悅的禱告,祂要使人脫離罪的轄制,得著自由。

 

李協聰牧師禱告

「我主我的神,我感謝讚美祢,主聖靈提醒我們每個寶貝兒女們,當我們進入宗教的框架裡面,律法裡面,神啊,請祢把悔改的靈、憂傷痛悔的心賜給我們,赦免我們進入屬靈的優越感、控告,以及批評論斷裡面。主啊,求祢赦免我們的口,再用祢的烈焰燒著我們,煉淨我們,好讓我們的心和口再次歸還於祢。

 

祝福每一位神的兒女與祢建立更親密的關係,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,阿們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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