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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 / shutterstock)

大衛在面對「生命中的巨人」能致勝之關鍵,除奠基於平時對自身能力的培養,更重要的是,因著「與神的關係」、「認識神的程度」,得著「神的幫助」而得勝!

非利士人是以色列人不共戴天的仇敵

「非利士人」的家鄉是東地中海的克里特島,遷徙至巴勒斯坦,定居於沿岸地區,當時,以色列人則群居山區,受掃羅王統領。

 

西元前十一世紀後期,非利士人開始朝東沿著以拉谷地往上游遷徙,目標是佔領靠近伯利恆的山區,並將掃羅的王國一分為二。非利士人驍勇善戰,極其兇猛,可謂是以色列人不共戴天的仇敵,掃羅王因此召聚其百姓,趕下山去抵抗對方。

 

「榮耀豐收教會」陳維濬牧師分析,在舊約時期,「領袖受膏」都有3個階段:一是「被膏抹(私下)」,二是「公開被選」,三是「戰場的印證」。

 

以大衛為例,他在以拉谷戰役中「戰勝生命中的巨人」,此為君王之路第三部分:爭戰得勝的印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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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「榮耀豐收教會」陳維濬牧師分享《君王之路系列信息》。(圖 / 陳維濬牧師 提供)

大衛戰勝生命中的巨人3部曲

大衛在「君王之路」第三部分「爭戰得勝的印證」,於以拉谷戰役中「戰勝生命中的巨人」,共可分為3部曲。

 

第1部曲:明白「恐懼的來源」

從非利士營中出來一個討戰的人,名叫歌利亞,是迦特人,身高六肘零一虎口;頭戴銅盔,身穿鎧甲,甲重五千舍客勒;腿上有銅護膝,兩肩之中背負銅戟;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,鐵槍頭重六百舍客勒。有一個拿盾牌的人在他前面走。(撒母耳記上17:4-7)

 

非利士人與以色列人兩軍對峙時,雙方皆不敢輕舉妄動。最終,非利士人沈不住氣,派出最勇猛戰士出來「討戰」。

 

「討戰的人」原文為「在兩軍之間的人」,意指由自己隊伍中走出來,代表己方軍隊打仗。古希臘人在兩軍對決時,有時會各選出一名最厲害戰士,來一場所謂的「單挑」。這在古代很常見,對立的兩邊想避免大規模流血衝突時,用「兩個人搏鬥方式」來決定雙方勝負,以節省軍力。

 

非利士人陣中戰士名叫「歌利亞」,他本預期一名跟自己相仿的以色列戰士、與其進行「勢均力敵」搏鬥。並據此料想而做準備,為保護己身。

 

歌利亞身穿鎧甲是以銅製造,腿上有銅護膝、頭戴厚重銅盔,還有一個拿盾牌的人走在其前面。歌利亞首要武器是一支特製矛槍,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。那時在以色列人中,根本無人敢出來與其對戰。

 

陳維濬分析,進入命定」之前所遇問題,其實是「恐懼」。「恐懼」雖不會讓人對「神的存在」感到懷疑,卻會對「神與我同在」感到懷疑,也會使人在「進入命定」此事上停滯不前。

 

第2部曲:勇敢忠心的預備(生活)

當大衛要前去對戰歌利亞時,他對掃羅說:「人都不必因那非利士人膽怯。」

 

但掃羅想勸阻大衛,因認為歌利亞無人能敵。那時,大衛告訴掃羅,自己有擊殺猛獸的經驗,必能殺死對方,於是掃羅讓大衛上戰場、為其祝福。

 

陳維濬指出,大衛當時必然不是為已預期將會與歌利亞對戰,才去面對獅子與熊,而是他忠心在「日常生活」中扮演好「他的角色」

 

更重要的是,大衛認為自己勝過猛獸,不是因自身驍勇善戰,而是有「神的保護」。故而,身為基督徒也須思考,我們會這樣「看待自己的成就」嗎?

 

後來,掃羅給大衛「全副武裝」,遭大衛婉拒。大衛選用「平日裝扮」,僅準備「石頭」與「機弦」迎戰。大衛手中所拿的杖,還是牧羊人平時使用的「牧杖」。

 

古代軍隊中有3類戰士:

(一)「騎兵」:騎著馬或駕乘戰車的武裝戰士

(二)「步兵」:穿戴盔甲和手持刀劍與盾牌的步兵

(三)「發射投擲兵」:所謂的砲兵,古代砲兵包括「弓箭手」和最重要的「投石手」

 

當時,大衛僅選了5個石頭,「甩石的機弦」是以皮帶製成,石頭飛出時可達時速150公里,殺傷力甚大。

 

對比之下,歌利亞是穿戴笨重步兵,因他以為將面對的對手應也是穿戴笨重步兵。掃羅試圖讓大衛穿戴上其鎧甲和銅盔、盔甲,並帶上他的刀,也是基於「相同設想」,他也認為大衛將和歌利亞貼近對搏。但是,大衛根本無意採行這種「單挑術」。

 

大衛告訴掃羅,他曾在牧羊時打死獅子和熊。說此話之目的,不僅是要證明自身勇氣,也道出另一重點:大衛打算用擊敗野獸時學到的方法來對付歌利亞,就是—以「發射投擲術」來對抗步兵。

 

第3部曲:萬軍之耶和華的名

非利士人也漸漸地迎著大衛來,拿盾牌的走在前頭。非利士人觀看,見了大衛,就藐視他;因為他年輕,面色光紅,容貌俊美。(撒母耳記上17:41-42)

 

歌利亞看見走向他的這名少年,覺得受到羞辱,他本預期,前來與他一搏的會是「經驗豐富的戰士」,不料來了「乳臭未乾的牧童」,且大衛似乎還想用「牧羊杖」來對付他的「利刀」呢!

 

歌利亞瞧著大衛手裏的杖子,說:「你拿杖到我這裡來,我豈是狗呢?」歌利亞就指著自己的神咒詛大衛。接著又說:「來吧!我將你的肉給空中的飛鳥、田野的走獸吃。」非利士人常用此種讓對手曝屍荒野的方式,侮辱敵人屍體。

 

大衛對非利士人說:「你來攻擊我,是靠著刀槍和銅戟;我來攻擊你,是靠著萬軍之耶和華的名,就是你所怒罵帶領以色列軍隊的神。今日耶和華必將你交在我手裡。我必殺你,斬你的頭,又將非利士軍兵的屍首給空中的飛鳥、地上的野獸吃,使普天下的人都知道以色列中有神;又使這眾人知道耶和華使人得勝,不是用刀用槍,因為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。他必將你們交在我們手裡。」(撒母耳記上17:45-47)

 

「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」,直譯是「耶和華的戰爭」或「戰爭是屬於耶和華的」。

 

此經文中,大衛把歌利亞的辱罵回罵到非利士人身上,且還將「戰爭的目的」提升到「神的榮辱』層次」。

 

「大衛的回應」就是之前「歌利亞的宣言」。大衛宣告了他與歌利亞爭戰的原因,是為讓世人都看出「耶和華使人得勝」。

 

歌利亞輕視大衛,大衛卻表明「自己靠神爭戰必然得勝」。結果,大衛用機弦把石頭打入歌利亞額頭內,並用歌利亞的刀殺死對方,割下對方的頭。於是非利士人潰敗。

 

「巨人」並非是那般「巨不可摧」

實際上,巨人並非如我們所想那般巨不可摧,賦予他們力量與長處的「那些特質」,往往也正是他們的「大弱點的源頭」。

 

弱勢者,往往能作出讓人意想不到的改變:它能開啟門徑,創造機會,帶來教育和啟蒙,使原本似乎「難以想像」、「毫無可能」之事,變成有可能做到。

 

當時,大衛能跑向歌利亞,是因他沒有穿戴笨重盔甲,故而能迅捷行動。他把石子放入投石器裡,瞄準歌利亞前額,那是全身穿戴盔甲的巨人所暴露的「唯一弱點」。

 

再來看看,歌利亞又能做什麼呢?他穿戴一百多磅的盔甲,是針對近身對搏鬥時可穩如泰山站定,用盔甲抵擋攻擊,使用矛槍重重出擊。

 

可計畫趕不上變化,當歌利亞看到大衛迎面走來,先是藐視大衛,繼而驚訝,因其預期的戰役「突然變局」,而「措手不及」。

 

換個角度來看,在山上的以色列人,看到的是一個「嚇人的巨人」;但其實,令歌利亞身形如此巨大原因,也正是最大的弱點源頭。因此,對於和所有種類巨人對抗的戰役,可得的重要啟示是:「強者」未必「強如其表」。

 

當時,「勇氣」與「信念」賦予大衛力量,使其跑向歌利亞。豈知,歌利亞根本還沒看清大衛跑來,就已在轉瞬間倒地,因歌利亞身軀太龐大、動作太遲緩、視野太模糊,以致沒能領會到形勢已經大轉變。

 

有時候,人往往會太過偏重「自己能力的培養」或「神的幫助」。在大衛身上卻能看到一種「信仰的平衡」,他平常大概也練甩石,且練得相當準(所以他敢只拿5塊石頭就去應戰),但,他仍深信能夠得勝是「神的幫助

 

對基督徒來說,「信心」不應是「懶惰的藉口」,「勤勞積極」也不應「讓我們只信任自己」

陳維濬分析,以色列人抬出了約櫃,卻仍戰敗;但大衛憑著小石子,就得以打敗巨人歌利亞。

 

以色列人與大衛信奉「一樣的神」,卻產生「不一樣的結果」,原因乃是「與神的關係」以及「認識神的程度」。

 

這說明,「能攻擊」基督徒的是「環境」與「現實(物質)」,但基督徒「能得勝的關鍵」是因為「神(從靈裡得勝)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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