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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孟玲律師受邀於台中東區太平靈糧堂分享「母女相愛相殺」信息。因個人生命經歷,她找到自我價值,並明白「人人都需要福音」,在關係的衝突中,唯有不斷在神裡面成為新造的人,並求饒恕的恩典,就能體會神完全的愛。(圖 / shutterstock)

家庭關係總是卡關嗎?

 

不能明白家人為何總是如此傷害我!母女、婆媳、親子皆失和,神卻光照:「她們都是需要福音的女人。」吳孟玲才明白,生命需要「在」基督裡不斷更新,並承認自身無能為力,惟靠基督的愛,關係才能有轉機。

 

先為神所愛,才能感受關係中的愛,她學習饒恕,更求神賜「愛的新眼光」。

掌上明珠,卻三種母女關係都失和

吳孟玲律師受邀於台中東區太平靈糧堂分享「母女相愛相殺」信息。成為律師後的她,接觸許多訴訟案件,加上生命歷程,因而深刻體會到「相愛容易相處難,相處容易相伴難。」在不同年齡和情境中,母女可能相殺、相罵,卻越來越少相愛。

 

許多人在人生中面對父母離去,心中易產生疑問:「你為什麼不要我?你為什麼不愛我?」即便已長大成人,仍卡在原生家庭的「結」中。父母認為孩子被稱讚容易驕傲,於是時常責罵、少有肯定,致孩子產生「我真的那麼糟嗎?為什麼壞事都找上我?」的想法。

 

吳孟玲分享自己的見證。出生時的她是早產兒,從小體弱多病,得到父母無微不至的照顧,父母也囑咐手足要負責照顧她。國中時,母親甚至每天提前幫她把書包帶回家,並帶來特地為其準備的便當。

 

然而,吳孟玲與母親的關係並不友好,彷彿隔了一層膜,母親常沒講幾句話,她就不想再聽;想要彼此緩和關係卻無從下手,吳孟玲常會自我控告自己是不孝順的女兒。成人之後的她發現,不僅母女關係,連婆媳關係、親子關係都連帶受影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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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因原生家庭衝突,心中會有許多「結」,即便長大成人仍受影響,連帶影響到其他人際關係。(圖 / shutterstock)

初信主時,吳孟玲看見上帝十分恩待先生,公婆接連受洗,而自己在教會裡有許多事奉,父母卻不能接受基督信仰;教會弟兄姊妹曾對她說:「孟玲,我覺得你不夠愛你媽媽。」此刺傷她的心,覺得自己沒有「好見證」,親子關係上也常有衝突。

 

後來,有人告訴吳孟玲:「要改變親子關係,就要先改變與母親的關係。」她只能向神哭求:「為何在這個信仰中,祢呼召我作愛的器皿?」吳孟玲向神坦承在關係中的困難,且明白自己心中無法生出愛。

 

一天,主光照她:「孩子,其實你、你的母親和婆婆都是一個需要福音的女人。」

 

需要福音指的是:蒙恩的罪人。一開始,吳孟玲無法明白這話的意思,便向神求問,進而開始思想自己和母親的隔閡。

 

醫治釋放回顧過往

我們都只是需要福音的人

接受教會醫治釋放的過程,神帶領她看見,母親在懷她時其實很不快樂,心中有許多委屈,同時滿懷期待,希望孩子生出來可以如「洋娃娃」般漂亮。

 

然而,吳孟玲生出來不僅是早產兒,更要花費等同當時一棟房子的醫藥費;家人對她悉心照顧,但在言語上會有負面嫌棄。

 

吳孟玲更看見,自己在保溫箱中不停哭泣,卻沒有受到護理人員理睬。一瞬間,她便明白為何自己從小到大,都感受到極大孤單及不被理解,而拚命要用好成績、閃亮頭銜來證明自己。

 

主啟示她:「我造妳是好的。

 

創世記1:27,「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,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。」神鼓勵吳孟玲每天照鏡子,學會欣賞自己。她才驚覺,自己並不喜愛神造自己的樣式,而不停用各樣成果證明自己。

 

然而神卻說:「我造你甚好,你不用證明自己。」她一邊流淚、一邊告訴神:「無論媽媽、婆婆和其他人都說我不好。」神回答:「我說你好就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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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神所賜的完全的愛,讓我們可以揮別他人評價,知道神看我們甚好。(圖 / shutterstock)

神更光照吳孟玲,其驕傲源自於自卑。渴望母女關係有所轉機的她,繼續向神說:「主啊,求祢幫助我,我好想愛我的母親。」

 

一次醫治釋放中,神再一次說:「你媽媽只是一個需要福音的女人,你在她身上無法得到的那一份,我來。」並輕拍安慰她。吳孟玲一邊哭、一邊對主說:「祢來愛我。」

 

「成為新造的人」是重複不斷更新

後來,神又向她啟示哥林多後書5:17,「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。」吳孟玲想起自己信主多年,卻沒有成為「新造的人」的感覺,神說:「孩子,你要『in』。」意即,不只讀經、上教會,而要「在」基督裡完全的更新。

 

就是,需要被主磨塑、重置,並且不要只在「製程中」,乃要被「建造完成」;感受自己的不完美,持續把自己「放」在基督裡。

 

吳孟玲開始理解母親生命中的不容易,並獲得新眼光,求問神「該如何為母親禱告,如何能夠了解母親的苦,並服事她」。

 

她開始學習包容和饒恕,並了解到,神不僅饒恕了自己,也饒恕了所有人,每個人都是需要福音的人,求耶穌的寶血填補關係嫌隙。

 

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,總要彼此包容,彼此饒恕;主怎樣饒恕了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。(歌羅西書3:13)

 

每一次的饒恕都不容易,且仇敵不斷提醒對方的過錯;路加福音23:34記載,耶穌說:「父啊!赦免他們!因為他們所做的,他們不曉得。從中得見,不僅是傷害我們的人不曉得,可能我們傷害別人也不自知。我們以為自己是「受害者」,卻可能同時是「加害者」。為什麼每個人都需要福音?因為我們所做的,我們都不知道!

 

以賽亞書53:5,「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,為我們的罪孽壓傷。因他受的刑罰,我們得平安;因他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。」耶穌為世人受刑罰全然因為「愛」,即便我們不明白別人為何傷害自己,神卻為你我承擔一切刑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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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成為新造的人,需要不斷在基督裡更新;求神給予我們新眼光、並賜饒恕恩典。(圖 / shutterstock)

希伯來書4:16,「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,為要得憐恤,蒙恩惠,做隨時的幫助」,當中強調「坦然無懼」、並且要「施恩」。人雖做不到,卻可以交給耶穌,而能不被定罪,也不受人控告,因為神已經先愛了我們。有了耶穌所賜完全的愛,你我得以健康心態來看待關係中的每個人。

 

因此,我們生命中最大的祝福,是認識愛的源頭—耶穌,並能以愛來扮演每段關係中的角色。把心中苦情告訴神,求神賜下新眼光,去回顧生命中每段歷程,將「苦」化為甘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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